2005年6月3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老汉治牙痛 非法种罂粟
陈春萍 朱永革

  6月27日,65岁的陈某因非法种植罂粟,被永康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,并处罚金1000元。
    陈某多病,还经常牙痛。三四年前,一个贵州妇女给陈某看牙痛,只抹了一点点药膏后,陈某的牙就不痛了。该妇女还送陈某3颗小果子,说:“这是罂粟果,牙齿再痛的话,就用这东西泡茶吃。”后来,陈某就在责任田的麦李树丛中种了罂粟。今年4月23日,民警查获了陈某种植的罂粟,经清点,共508株。依照法律规定,种植罂粟500株以上的应追究刑事责任。